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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一、入驻企业必须是在商水县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经营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1、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指明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在商水县设立的子公司,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商水县的,优先入驻。

2、在所属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或自有品牌电商企业,获得行业相关荣誉的优先入驻;自有品牌电商企业获得国家、省、或市知名商标,有自主专利产品的优先入驻。

3、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地址均在我县的传统生产制造类企业转型发展的电商企业。

4、转型为电商企业的我县农产品、特色产品企业。

5、电子商务服务类企业(信息咨询、培训、技术指导等)。

6、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青年等创办的电商企业。

7、入园电商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以上(第三方服务公司和个体创业者除外)。

8、入园电商企业房间在20平方左右需入驻4-6名电商技术人员,40平方左右需8-10名技术人员以此类推

9、入园企业优惠政策取消后,须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物业处交纳电费(办公及空调用电)。

10、入园企业必须遵守电商产业园管理规章制度

二、入驻流程

1、企业向电商办提出入园申请(提供企业发展计划、电商项目发展计划)。

2、企业向县电商办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副本(三证合一)及法人身份证明等。

3、县电商办会同商务局、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企业进行审核。

4、企业与电商办签订入园协议,正式入驻。